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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亂開罰單!想申訴..

我於9月13日18點左右開車行經基隆路

因半路上手機來電~於是我靠路邊的黃線暫停接電話~過沒多久員警直接過來擋住我車前

並且不給我通行(我人都在車上看到警察當然會想走)並且直接敲我車窗叫我拿駕照

我覺得納悶他就說我停車超過3分鐘(實際並未超過)

我也向他說明

但是他不理會我並且直接帶恐嚇語氣說現在有錄音你不配合拿出駕照在給你一張3000元之罰緩

我覺得很納悶~我停路邊說電話才一下子(黃線暫停)沒超過他所說的3分鐘就直接開我違規停車~想請問是否執法過當?會不會業績壓力強迫開單?這種問題要找誰申訴呢? 有E~MAIL管道可以申訴嗎?
下次請記的案發時間 地點 路段 警車車號 分局 值勤警員手臂上的編號 及姓名 我之前拿到紅單是直接打電話直接找紅單上的分局局長或值班並告知值勤員警亂開單 並告知實際案發情況 不要先隨便簽名 簽名代表已承認違規事實很難再申訴成功 請先找地方代表官員陳情 不管他證件是否還在他手上必須先據理力爭 但是切記不可侮辱 或 妨礙值勤員警我也曾有過類似經驗 =__= 警政信箱https://www.tcpd.gov.tw/all-service.php地址:10042 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電話:(02)2331-3561 政風檢舉地址: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7樓政風室 | 政風檢舉專線:(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 檢舉貪瀆信箱:iab*tcpd.gov.tw 地址:1005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一號電話:(02) 2321-4666大隊長信箱:td01*tcpd.gov.tw我也很不滿亂開單的員警 但不是為了充績效就可以這樣雖然員警執勤也很辛苦............ 參考資料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網站
想知道有沒有超過3分鐘

最有力的證據就是把當時的通話紀錄調閱出來

以資證明。

如果真的超過了3分鐘

那違規停車的事實就要接受;那該警察所說的「3000元」指的是到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不服取締」

可以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

警察的確每個月有開單的壓力

但是不能濫開!

如果對罰單有「異」見

可以到監理站申訴。


希望你申訴成功
簽收罰單不代表你認錯 ! (很多人都不了解這一點)若你還是不相信

可以在簽名處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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