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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拖吊 沒響玲
那天要去郵局換提款卡
沒車位 想說只停一下把車子停在機車格上!不到5分鐘 就有民眾喊誰的車子要被拖走了.....之後我跑出去看 車子那時還沒拖走~那個填單的警察跟我說 要去保管場領了!媽的 連鈴聲都沒響 照片拍了就拖了 有沒有這麼虎爛 這樣子要怎嚜申訴?怎嚜去處理? 請熟悉的大大幫解答 謝謝
大大您好:如果您的車子是在台北市被拖吊的話
那他已違反規定了。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理違規停放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四)拖吊作業應注意事項:3、違規停放之車輛執行拖吊尚未移動前
如駕駛人到達現場
執勤員警應請其出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
查核無誤後
即指揮停止拖吊
當場舉發
並責令駛離。
被拖吊車輛如已移動
即不得依駕駛人之請求停止拖吊;另違規停放之機車
如已被移置至大貨車上
即不得依駕駛人之請求停止拖吊。
請您直接向交通大隊申訴
電話2321-4666#2306或到北平東路1號。
給您參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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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定拖吊前需響鈴會響鈴是該拖吊車個人的行為但你有疑問當然可以去申訴這是你的權利
版主何時看過拖吊車在拖吊前會響鈴?
這是規定 難道是在偷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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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12070146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