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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薪資被以多報少怎麼辦?

我是97年9月份進入xx公司

一直到98年8月份才調薪。

11個月的這段期間

我的薪水都是25000元

到了8月份才變成27000元。

可是在昨天我發現公司為我投保的投保薪資只有24000元

也就是說從去年的9月一直到調薪後的今天(11月)都是投24000元

我是否可以追逤這十幾個月的錢呢?如果可以那我應該要怎麼做呢?PS:我們公司沒有給薪資條

只有今年一次9月份給了一次

內容是這樣: 1.教育程度:11000 2.專業技能:6500 3.例假日:3480 4.津貼:1355 5.獎金:4665小計:27000 1.勞保費:360 2.健保費:328小計:688實領金額:26312這樣看起來好像沒有基本底薪

而且全部都是獎金

而且獎金也是很莫名其妙

我記得這些獎金或是加班費如果是經常性給付的都應該納入勞保對吧

那我沒有薪水條要怎麼幫助我自己呢?可不可以拿存摺當證據呢?或是還有什麼需要準備的?麻煩懂得大大為我解惑吧

謝謝 給最佳的回答者 感謝你
的確有些公司會用基本底薪然後再加一些莫名其妙的獎金來達到薪資標準就像你講的如果那些都是經常性給付的話應該是算進勞基法的薪資沒錯投保薪資的高低確實有影響到一些相關給付的問題但是你要考慮的問題是因為你的投保薪資差額並不多要是你為了這問題去跟公司爭取或者進一步的去檢舉反應因此要是丟掉工作的話啟不因小失大可以先跟人事部門溝通說你已經有調薪了那麼投保薪資的部分是不是也應該跟著調高這樣看看會不會比較好儘量不要跟公司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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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1260603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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